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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惠企政策汇编(五)
信息来源:苏商天下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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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

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10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

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深化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产业强链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三年的努力,全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显著壮大,制造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率先建成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到2024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劳动生产率年均增幅高于增加值增幅;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5%,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0%,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接近90%。

二、重点任务

聚焦省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大力实施“十大工程”,加快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智改数转”,夯实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智能硬件和装备、网络设施及安全等基础支撑,加大优秀服务商培育和典型案例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智改数转”各项任务加快落地落实。

(一)龙头骨干企业引领工程。对标世界智能制造领先水平,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智能制造示范标准,每年认定一批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示范车间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全连接工厂,加快形成“一行业一标杆”。到2024年底,累计建成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30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300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250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200家、5G全连接工厂1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中小企业“智改数转”推进工程。依托“e企云”等平台,加快建设江苏省中小企业“智改数转”云服务平台。制定“上云用平台”产品目录,每年重点培育1000家星级上云企业。通过政府采购,省、市、县对规上中小工业企业协同开展智能制造免费诊断服务,推行智能制造顾问制度,帮助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到2024年底,全省中小企业“智改数转”云服务平台汇聚资源5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三)产业链“智改数转”升级工程。充分发挥南京、无锡、苏州、常州等地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装备等产业优势,培育一批生态主导型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基于产业链协作平台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销售和协同配送等应用,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支持“链主”企业推行数字化交付,带动上下游企业数字化协作和精准对接,培育数字化产业生态。到2024年底,建成重点产业链协作平台10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

(四)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支持综合型、特色型和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每年新认定10个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平台汇聚工业大数据、工业APP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等赋能资源。推动“5G+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每年打造20个多场景融合、多系统集成、多设备协同的应用项目。强化工业大数据产品及服务供给,每年打造20个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到2024年底,全省重点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接近40%,累计打造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50个,工业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10个,工业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标杆企业4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五)领军服务商培育工程。分类制定标准,遴选建立全省“智改数转”生态资源池。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剥离“智改数转”业务部门成立独立法人。鼓励引进优秀服务商,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建立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考核优秀的服务商给予支持。到2024年底,累计培育省级领军服务商100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江苏证监局等)

(六)自主可控工业软件应用工程。支持围绕企业“智改数转”需求开展工业软件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解决方案集成,支持工业软件开源生态建设。发布首版次工业软件应用推广指导目录,促进更多工业软件进入国家工业软件供给能力清单,鼓励制造业企业运用目录和清单内软件产品推进“智改数转”。到2024年底,全省全年工业软件产品收入超过850亿元,累计突破工业软件关键核心技术8项,支持100项以上工业软件研发应用,推广4000个以上工业APP,形成2-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软件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

(七)智能硬件和装备攻坚工程。分行业梳理智能硬件和装备供给短板,支持企业研发智能制造设备,每年认定智能制造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20个以上。支持企业集成应用数字化技术对主要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数字化水平。到2024年底,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3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八)工业互联网支撑工程。组织制造业企业与网络运营商对接合作,加快改造企业内网。推动企业外网建设,建成覆盖重点产业集群聚集区域的“双千兆”高速网络。优化全省数据中心布局,推动智能计算、边缘计算等新型算力供给。支持企业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数字运营中心。到2024年底,累计建成5G基站22.5万座,部署10G-PON端口数120万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服务全国企业累计超过6万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九)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工业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通报、应急处置等制度,保障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完善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网络,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信息共享与应急服务协同保障平台,培育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到2024年底,累计培育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500家,实施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的重点企业200家,工业信息安全服务企业50家。(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十)优秀解决方案推广工程。总结提炼“智改数转”经验做法,每年征集和遴选100个应用场景、100个实践案例。通过国家和省应用创新体验(推广)中心、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各类供需对接活动,加大优秀方案和实践案例的宣传推广。到2024年底,累计推广数字化优秀解决方案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600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成立江苏省制造业“智改数转”战略咨询工作专家组,开展制造业数字化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分类制定“智改数转”推进指南。各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地区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强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支持制造业企业、智库单位、行业协会等牵头或参与制定制造业数字化领域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二)加大政策支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有效投入补助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智改数转”。进一步提高效率,优化流程,加强动态评价,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试行“当年入库、优化安排、滚动调整”,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助,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研究制定“智改数转”费用纳入研发费用范围指引,引导企业更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三)强化人才支撑。发挥省重大人才工程引领作用,搭建“智改数转”人才智库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人才创新载体,聚焦“高精尖缺”引进“智改数转”领域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人才培养试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制造业“智改数转”卓越工程师及青年科技人才。实施数字化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制造业数字化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组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营造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四)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设“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动投贷联动。鼓励金融企业运用大数据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推进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产融协作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智改数转”,融资租赁费用可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五)实施跟踪监测。探索建立制造业“智改数转”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全省制造业“智改数转”监测工作,为政策研究、宏观决策等提供支撑。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反映各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邀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行业“智改数转”评估诊断,帮助解决行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强化数据要素支撑,探索推动工业数据的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共享,促进数据开放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六)营造良好环境。组织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技术专家总结“智改数转”成果和经验,加强技术交流,凝聚发展共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精准化宣传推广对接,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环省行、区县行、进园区等活动,宣传制造业“智改数转”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政策,扩大示范带动效应。高质量举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世界工业与能源互联网暨国际工业装备博览会等,打造专业化、国际化、高水平的“智改数转”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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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

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科高发〔2022〕52号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部署要求,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推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我厅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推进落实。

附件: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9日

贯彻落实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部署要求,推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促进中小企业研发“春风”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培育体系,推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打造和培育一批“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幅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到“十四五”末,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覆盖企业初创与成长阶段的政策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小企业研发的环境氛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新增2万家,在全国继续保持前列;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实现新增“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5000家。

二、重点任务

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统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育新苗、强内功、促提升、聚人才、惠政策五大行动,充分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快形成创新热情竞相迸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一)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育新苗行动

1. 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导向作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列入地方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入库补贴,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研发费用、科技贷款等创新支出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发挥“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及省地各类人才计划作用,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省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9万家。

2. 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源头培育。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载体梯度培育体系,持续完善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全周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力争到2025年全省省级以上科技创业载体总数超过2000家。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等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等载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支持各地以众创社区等为主体,高效组合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创新创业要素,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孵育区域标杆,对绩效显著的省科技专项资金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内功行动

3. 健全科技计划支持研发的机制。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计划中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的项目占比不低于50%。鼓励地方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对“四科”标准中小企业给予直接支持。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并采用定向组织等方式给予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接续支持。深化“揭榜挂帅”“赛马”项目组织方式,积极探索“企业出榜”的项目形成机制,吸纳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

4. 完善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研发的机制。充分发挥江苏省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杠杆作用,支持地方共同设立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天使)投资子基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业前瞻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江苏设立子基金,加大对我省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深入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以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为重点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高效对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三)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促提升行动

5. 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研发体系建设。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依托科技型中小企业年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家以上。充分发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试验田作用,支持其与细分领域骨干科技型中小企业共建企业联合创新中心,聚焦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对接全球创新资源寻找解决方案,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和创新研发能力。 

6.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进一步优化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操作流程,实行高新技术企业“一网”申报,精简申报材料、延长申报时间、加快审批进度,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鼓励各地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开展“企业创新服务月”等活动,成立工作专班和专家服务团,开展面向基层和企业的政策业务培训,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调研和“把脉问诊”辅导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3万家。

(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聚人才行动

7.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高端人才。探索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贡献奖补,对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各高新区引进外国高端科技人才和生物医药、半导体、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吸引国内高端科技人才,实施人才贡献奖励的支出予以补助。持续开展“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鼓励和支持省内外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到科技型中小企业任职或兼职,年实施“科技副总”牵头的产学研合作项目500项以上。探索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将业绩贡献突出的中小企业引进培养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纳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范围,经考核认定的职称与评审通过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8.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际人才。深入实施国家外国专家项目、江苏外专百人计划、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等国家和省级引进外国人才项目,支持高层次外国专家领衔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持续提升外国人才工作便利化水平,支持各地在有需求的县(市、区)或外国人才较为集中的园区设立外国人工作许可受理服务窗口,推行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式办理模式,力争到2025年持有效工作许可的外国人达2.8万。充分发挥中国江苏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江苏外籍人才招聘网等平台作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际人才和创新资源。

(五)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惠政策行动

9. 推进惠企研发政策应享尽享。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等政策落实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的优惠政策。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大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发放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开展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企业政策认知度,帮助企业运用科技税收政策。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异议项目复核鉴定工作,提升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10. 推广应用科技创新积分制。鼓励各地学习借鉴张家港、泰州等地经验做法,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分类量化、逐项积分、年底结算”等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进行量化评分,根据企业当年科技创新积分情况,给予财政补贴、项目扶持与信贷融资等“积分红利”,打造更优的企业创新环境。推广使用省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大型仪器共享和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省市联动按照1:1比例配套资助,最高可为企业降低50%的创新成本。

三、支持举措

(一)加强金融支持

深入推进“苏科贷”,充分发挥省级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合作银行执行优惠贷款利率,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显著低于同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信用贷款支持。扩大合作银行队伍,引导银行机构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探索“孵化贷”“高企贷”“创新领军贷”等定制化科技金融产品,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突破6000亿元。进一步扩大“苏科保”覆盖范围和规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多种科技保险险种,分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风险。实施“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推动省地金融产品走进科技创业载体,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服务。

(二)加强平台支撑

启动“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引导全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优质资源入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提供服务。依托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常态化举办专利(成果)拍卖季等活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线上技术产权交易、大数据分析等专业化服务。支持高校院所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提供优质的仪器设备与条件,将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纳入省属高校院所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对考核评价优秀单位给予开发服务后补助。

(三)加强场景供给

推动苏南有条件的地方或国家高新园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人工智能、量子力学、区块链、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加强适应研发的应用场景供给,积极探索新模式、新产业和新业态。探索更加适应研发的新型园区治理模式,完善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鼓励各类科技园区建立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试熟化等支持力度。

(四)加强组织保障

推动各设区市和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创新不问出身、不分大小”理念,切实把营造良好研发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的重要任务,制定本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工作方案,引导创新要素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定期通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研发活动中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各项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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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印发

《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印发

《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工信数据〔2021〕63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按照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省工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人行南京分行、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委网信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人行南京分行 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聚力打造形成数字基础设施一流,技术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融合应用成效显著,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加速升级行动

1、优化提升先进泛在网络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建设,推广5G行业虚拟专网,到2023年,建成5G基站超20万个,打造3000项5G优秀应用案例。实施千兆宽带部署工程,提升IPv6网络、用户及流量规模,优化IPv6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加快南京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升级,推动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建设。建设省级量子保密通信干线网,积极参与长三角量子保密通信网络建设,在政务、金融、电力等领域开展量子保密通信试点应用。(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超前布局绿色高效的算力基础设施。优化数据中心布局,推进一批数据中心重点项目,引导数据中心集群化发展。适度超前建设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新型数据中心,开展算力调度试点,打造全省数据中心“双核三区四基地”发展体系。建设数据中心运行监测平台,开展运行监测,推动存量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到2023年,全省数据中心标准机架规模达60万架,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低于1.3,创建不少于8个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聚力打造数智赋能融合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泛在互联智能感知的城市级物联网,打造城市数字孪生体。加快江苏(无锡)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以及省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构建低时延、大带宽、高算力的车路协同环境。到2023年,南京、无锡、苏州等城市实现LTE-V2X区域覆盖,初步实现5G-V2X和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部署支撑有力的创新基础设施。围绕“算力、数据、算法”协同,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与赋能平台,形成一批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工具库。加快构建区块链平台体系,建设一批自主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行业联盟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区块链BaaS平台部署。到2023年,形成3-4个自主安全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构建可信数据流通环境,到2023年,探索建设1-2个工业数据空间。(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二)数字产业化加速领跑行动

5、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取得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引领性原创成果。在集成电路、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制造等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依托省软信标委,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制定。到2023年,组织实施不少于30项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立项不少于8项行业或地方标准。(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高能级数字创新平台。支持紫金山实验室等省级实验室建设,争创国家实验室。深化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大院大所合作,依托骨干企业打造一批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激发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争创高性能计算应用、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等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江苏中心建设。(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巩固提升基础优势产业。推进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配套、重大项目跟踪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实现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支持南京、无锡、苏州打造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新型显示等地标性产业集群。聚焦工业软件、信创等新领域,推动制造技术软件化进程,着力实施“领军企业软实力提升行动”,培育工业软件创新中心。加强信创领域软硬件适配平台建设,推动江苏省信创实验室建设,打造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到2023年,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规模达到3.5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达到1.3万亿元,建成全国领先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群。(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8、做大做强新兴数字产业。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推进大数据产业“1468”发展体系,打造“大数据+”卓越产业链。实施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六个一”工程,形成“1+3+N”产业布局,到2023年,全省大数据、区块链核心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实施《江苏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南京、苏州、无锡等地积极争创和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创新发展试验区,到2023年,人工智能相关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500亿元。(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9、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谋划布局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推动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传感等核心技术研发和试验验证,加快试点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6G技术和标准研制,培育自主可控的未来网络产业生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数字化加速转型行动

10、优化提升“江苏智造”。加速突破智能加工装配、智能检测、智能物流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装备),到2023年,组织认定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100个以上。深化“智能+”技改工程,加强重点行业诊断服务和专题对接,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进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到2023年,试点建设30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11、加速工业互联网全域赋能。实施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推进“1+1+40+N”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总体布局。推动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和提档升级,推进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加快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协同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成省级工业信息安全保障总平台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江苏分平台,建立工业信息安全服务资源池,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水平。到2023年,累计建成100家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150家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万家星级上云企业、60个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数量超300亿。(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出台《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3年)》,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五大行动”。发挥南京国家农创园、南京国家农高区等载体创新引领作用,建设一批省级数字农村农业基地。加快推进“苏农云”建设,构建农业农村数字资源体系。完善江苏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管控水平。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苏货直播”等优质农村电商品牌。推进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省委网信办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做大做强数字服务贸易。建设完善数字服务贸易促进体系,促进境内外数字资源、内容、产品、服务和项目的展示、交流和对接。推动数字服务出口试点示范,加快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等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持续开展省级数字服务贸易基地培育,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服务外包融入全球价值链,打造数字贸易重要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省商务厅牵头负责)

(四)产业生态加速优化行动

14、提升产业载体能级。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江苏分院、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建成运营南京、苏州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推动省级大数据产业园、软件产业园等数字经济领域园区能力提升,同类载体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不同载体相互承接梯度发展。支持数字经济领域各类先导区在机制创新、标准研制、场景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特色数字产业创新基地。(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15、分类培育市场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加快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传统行业企业、互联网企业强强联合,着力培育具备生态构建能力的平台企业。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深度集成,培育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等融合型新兴数字企业。发挥“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作用,深化赛产融合,引入一批潜力大、模式新、成长快的数字经济新生力量。(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数据价值化加速探索行动

16、丰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提高企业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推进企业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开展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为DCMM)评估,遴选推广一批企业数据管理优秀案例。鼓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境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及数据跨境流动、离岸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到2023年,力争100家企业通过DCMM评估。(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探索数据价值化实现路径。探索制定政企数据共享应用有关制度规范,构建政企数据对接合作机制,推进政企数据融合应用和协同创新试点。引导企业与政府共建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服务平台、安全沙箱,鼓励基于特定场景的政企数据融合应用试点。持续举办江苏大数据开发与应用大赛(“SEED” 大赛),推动部门和企业开放数据样本,发动社会力量提出应用创意,释放数据潜在价值。(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18、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实施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培育工程,推动开展数据确权、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资产定价等研究,推动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标准规范。创新数据服务模式,强化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加工等数据服务供给,鼓励数据银行、数据信托、数据中介等新兴服务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六)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培育行动

19、积极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实施信息消费“三品”行动,到2023年,建设不少于20家星级信息消费综合体验中心,培育20个重点消费级互联网平台和20个国家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大力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发展平台经济、无人经济、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业态,持续稳妥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及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实施江苏省区块链应用推广行动计划,到2023年,全省开放各类应用场景不少于500个,形成区块链典型应用示范案例不少于100个。(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人行南京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持续孵化制造新形态。实施服务型制造“十百千”工程,大力推动工业设计、工业文化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探索自主化设计和智能仿真、个性化定制与柔性生产、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等新服务模式。推动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央工厂、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建设开放、弹性、智能的供应链体系。到2023年,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0家,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500个。(省工信厅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21、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完善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我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省市协同联动,各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完善本地区数字经济工作组织架构,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22、加大政策支持。各级专项资金对方案中相关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与融合应用项目投资力度,支持数字经济相关领域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

23、加强宣传引导。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合作交流平台,高水平举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南京)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博览会。加强数字经济专栏宣传,提高全社会数字素养,凝聚发展共识。以包容审慎、鼓励创新为导向,弘扬大胆开拓,敢为人先的企业家精神。

24、强化安全保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安全评估审查等制度,推动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合规开展业务,提升企业数据安全防护综合能力及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04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助力“稳企强链”的通知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

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助力“稳企强链”的通知

苏市监认证〔2022〕91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发挥质量认证服务“稳企强链”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要求,在总结过去三年全省提升行动经验基础上,现就深入推进提升行动助力“稳企强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紧扣“稳企强链”工作主线,全面发动,完善机制,补齐短板,注重实效,重点实施“三大工程”,力争通过2022年的持续努力,实现提升行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行业领域更加广泛、帮扶措施更加精准、提升成效更加显著。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万企培训工程,突出扩面增量。强化政策解读,深化系统培训,推动政策落实,各地走访、培训企业数不少于1000家。

1.送政策进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现场宣讲、印发手册、网络在线解读等方式,开展全方位政策宣传活动,精准解读国家和地方关于开展提升行动等惠企政策措施,更好帮助企业理解掌握各项政策内容,推动提升行动进万企活动常态化、多样化,吸引更多小微企业关注提升行动,提高提升行动知晓率和落地率。

2.送培训进企业。充分利用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址:http://xw.ccs-c.com)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https://www.zrpx.org.cn),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扩大培训覆盖面。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以及专家优势,采用一对一指导、交流答疑等方式,免费为小微企业开展小班化、特色化培训,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引导经营者树立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实施稳企强链工程,突出精准帮扶。发挥机构和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精准帮扶解决企业个性问题和行业共性问题,提升重点产业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各地帮扶企业数不少于50家,力争全省帮扶企业数突破1000家,帮扶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5%。

1.精准服务重点产业链。围绕我省50条重点产业链,各地要梳理本地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确定1-2条重点帮扶产业链,破解制约链上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提高供应链质量水平,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

2.精准服务重点行业。聚焦地方特色优势行业,以“一地一行业”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调研,剖析质量管理问题,挖掘行业共性问题,探索普适性解决方案,编制行业提升实施指南,推动行业整体提升。

3.精准服务重点企业。将提升行动与推进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工作相结合,综合运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手段,依托“质量小站”等质量基础设施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三)实施典型选树工程,突出重点培育。积极探索提升行动助企发展的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各地打造不少于5个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版。

1.注重标杆选树。在全省范围内对提升行动中质量管理先进典型、质量管理提升成效突出企业等进行发掘,打造一批可看可学的提升行动典型样板,选树一批质量管理标杆小微企业,实施典型引领,落实激励政策引导,推动更多企业积极参与提升行动。

2.加大培育创新。积极探索提升行动新模式,为企业创新创优提供多元支持。对品牌价值高、创新能力强、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优化帮扶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跟踪指导,推动企业提质升级,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等发展道路,支持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力争年内取得突破。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省局组织召开推进会,对提升行动再动员再部署,组建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联盟,明确联盟宗旨和职责,统筹谋划联盟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各市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分解任务。

2.帮扶提升阶段(10月底前)。各市局要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筛选质量提升意愿强烈的小微企业,会同有关技术机构,深入小微企业现场,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帮助企业梳理痛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联盟成员单位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持续深入的帮扶服务,将提升行动与自身业务相结合,认真梳理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完成问题闭环,鼓励开展“一次审核、多张证书”,合理降低多体系认证集中审核时间,减轻企业认证成本。

3.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全面完成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提炼经验做法,撰写提升行动优良案例。省局组织开展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遴选提升行动优良案例、工作突出技术机构,发布结果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省局成立由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提升行动工作组,加强对全省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联盟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省统筹协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技术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请示,积极协调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在财政资金、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纾困帮扶政策方面,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协商,凝聚多方合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目标考核。各市局要结合地方实际,科学制定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目标,加强经费保障,制定任务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提升行动落细落实。省局将依据《“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省局另行下发),组织开展年度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

4.加大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强化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扩大提升行动的影响力和知晓度。选树一批标杆企业、典型模式,利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讲好提升行动中的“好故事、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请各市局于4月15日前将2022年提升行动推进计划按照附件1格式报送省局认证监管处,联系人:苗文彖,联系电话:025-85012041,电子邮箱:Rzc708@163.com。

附件:2022年提升行动推进计划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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