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的纠纷、投诉、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为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法制观念,进一步规范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非公有制经济良好的法制环境,平等地听取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内的各方意见,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建议:
1、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应积极推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
2、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我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中应有一定比例。
3、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推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中的积极作用。
4、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建立适合于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
对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328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提案》收悉。我院高度重视,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办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推手,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对象,吸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能够充分发挥其了解非公有企业经营管理现状、熟谙行业特性的优势,从而有利于人民法院妥善审理涉非公有企业各类案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方面产生重要作用。针对贵单位的提案建议,我们就其中所涉及的有关人民陪审员的具体选任程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比例、如何利用人民陪审员的行业优势提升案件审理效果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说明,并结合当前改革形势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制度作用,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市人民陪审员总体情况
2013年11月,市中院积极与市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不低于本院法官人数的1.5至2倍的任务目标。截止目前,由各基层人民法院提请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共计883名,在2013年底原有273名的基础上新增补610名,达到基层法院法官的1.87倍,按计划提前完成了省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目标。全市人民陪审员积极行使权利,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014年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7853件,陪审率71.82%,2015年1至5月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325件,陪审率87.77%,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许多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很高,忠于职守,热心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了“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其中灌云、灌南法院的2名人民陪审员还受到了省法院的表彰。
二、人民陪审员选任及参审方面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工作要求,全市法院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选任公告,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海州、赣榆、连云、东海等多家法院深入乡镇社区,联系辖区基层组织、厂矿企业、社会团体、驻地单位,鼓励他们积极推荐优秀人员参与选任。全市共计883名人民陪审员包含机关单位、科技、金融、教育、企业、医疗等各个领域的工作者,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代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代表和部分专家、学者等,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66人,占总人数的7.5%。
(二)强化沟通协调,实现多部门协同推进
全市两级法院将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增补选任工作情况,注重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取得工作上的支持。海州、连云、灌云、灌南法院积极协调当地工商联、政协、工会、妇联等单位,在选任工作中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人员。其中海州法院与政协、工商联等部门加强联系,从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选任了20余名人民陪审员;连云法院经由区工商联推荐,选任了6名东部城区的私营企业主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及其所在行业组织的调解作用
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实行随机抽取原则,各法院在开庭前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参审人员。去年以来,非公有制企业人士担任陪审员积极参与医疗、食品、建筑等案件的审理,较好地实现了非公有制企业人士陪审员在其相应领域的知识技能与法官法律知识的优势互补。如连云法院在办理生产、销售毒豆芽、毒鸭蛋、假药等涉及民生类案件中,注重从私营企业主中随机选取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以充分发挥其了解相关行业经营管理特点的优势,从而填补了司法专业性的不足,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认同。东海法院在审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喜羊羊动画片侵权案件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所在商会、行业协会的调解功能,在法院、行业协会、行政机关三方构建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下,最终使案件双方当事人接受了调解方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这两项决策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方向、基本内容和法律依据。就您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其中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面,方案强调要注重选任机制的随机性,即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改为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的产生也是随机抽选产生。在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制方面,方案强调要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人民陪审员有权参与案件共同调查、在庭审中直接发问、开展调解工作等等。鉴于此,全市两级法院将紧密结合中央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关于“支持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妥善审理涉非公有制企业的各类案件”的要求,着眼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工商联的联系,共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在今后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中,及时听取工商联和非公有企业的意见建议,支持和推动非公有企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发挥他们的作用和优势,妥善审理涉非公有企业的各类案件,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二是积极构建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民商事案件的调解、仲裁机制,加强对商会调解组织的指导及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工作,形成良好的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化解非公经济纠纷。充分发挥工商联(商会)维权机构的作用,与工商联(商会)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维权机制,切实保障非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加快转型升级和“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向工商联、相关商会及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发布重要新闻和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法律意识。
综上,我们将认真总结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职权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深化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制,提升参审均衡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功能作用。通过与市、县、区工商联、行会商会加强联系沟通,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人士担任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商会、行会调解员可吸收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权威性、灵活性,善于调解的特长,提升参审纠纷解决的实效性,形成“各具专长、参审充分、机制健全、影响面广”的陪审特色。
感谢您单位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并希望您单位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6月29日